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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News
   
7月15日起直播企业需登记备案
来源: | 作者:luoyeputao | 发布时间: 2017-08-17 | 5305 | 分享到:
  小编从国家网信办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治理网络直播乱象,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日前,国家网信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自7月15日起,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此次备案主体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包括开办直播栏目/频道的商业网站新闻客户端),以及其他类互联网直播服务的企业。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中央(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主管主办的相关业务平台不在此次备案之列。

  通知要求,各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主动通知本地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进行备案,明确所需材料、提交形式等要求,提供电子版《备案表》,并督促有关企业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场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要认真落实备案有关要求,逾期不备案的违法违规企业,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国家网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公安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不断加大整治网络直播乱象力度。今年以来,73家直播平台被依法依规关闭。网信部门督促各主要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累计封禁38179个违规主播账号,将1879名严重违规主播纳入永久封禁黑名单,关闭91443个直播间,清理120221个用户账号,删除5000余万条有害弹幕评论,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网络直播服务的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网民举报相关信息。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邮箱jubao@12377.cn。